北京出台二套房认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0-07-22         所属分类:时轮观点         点击率:76

来源:新京报2010-07-15

7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央行管理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已于7月7日下发各银行,并要求从该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商业贷款均按该通知执行。
已全款购得首套房,贷款买第二套房时,将视为二套房,不享受“首付二成”、“利率打折”等优惠。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昨天出台,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
 套房全款再买房算二套
 贷款买房前须报家庭房产
 公积金也将“认房又认贷”

时轮观点:可见北京调控势头有增无减,投资渠道再次受挫,在未来调控周期内,北京房价可能将继续下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时轮 时轮动态 战略合作 时轮足迹 时轮人 联系我们 蜀ICP备05022688号    版权所有©成都时轮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今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