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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山东方诚建设开发2022年债权一期
规模:5000万
期限:24个月
认购金额/产品收益:10万-50万-100万-300万; 8.5%-9.0%-9.5%-10%
收益兑付方式:季度付息
【地区介绍】:聊城市地处鲁西平原,是山东省的西大门,毗邻河南、河北,处于华东、华中、华北三大区域交界处,是中国蔬菜第一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温泉之乡、中国十大休闲城市。
聊城城区独具“江北水城”特色,被誉为“中国北方的威尼斯”,黄河与京杭大运河在此交汇。明清时期借助京杭大运河漕运之利,聊城成为沿岸九大商都之一,繁荣昌盛达400年之久,被盛誉为“江北一都会”。市区环抱的东昌湖是中国北方最大的城市湖泊,南岸的聊城摩天轮“水城之眼”为全球十大摩天轮之一,位列第七位。
2016年12月7日,聊城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项目资金用途】:用于市政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增信措施】2.2倍应收账款足额质押,债务方确权回购并办理中登网质押登记
【融资方】山东xx有限公司
【tag】:山东方诚建设开发2022年债权一期
【担保方】莘县xx绿化有限公司
【区域经济】2014年聊城生产总值完成2516亿元,增长9.4%,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2亿元,增长15.2%,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2位。国税、地税收入均突破百亿元,其中国税收入完成105亿元,入地方库部分增长22.2%,增幅居全省第2位;地税收入完成103亿元,增长16.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2%,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3.6%,实现了速度质量双提升。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400亿元,达到446.6亿元
【产品亮点】AA发行+2.2倍应收账款质押
信托定融政信知识:
在夫妻间的房产赠与过程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赠与并不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合同,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均有权予以撤销,且受赠人在其撒销合同后不得要求其继续履行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得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
夫妻间赠与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吗 夫妻间赠与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吗?杭州离婚诉讼律师解答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的意见是,对于夫妻双方之间赠与房产,在变更登记前能否撤销赠与的问题,之前在实践中争议很大
所以,《民法典》出台后,对赠与合同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其具有双方合同、诺成合同、无偿合同的性质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即赠与人必须完成赠与物的转移,办理所有权的转移所需办理的登记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瑕疵担保义务
作为单务合同,受赠人享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并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在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情况下请求交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处理
本条司法解释所指向的夫妻间赠与合同的标物必须为房产而非其他
司法解释以房产进行独立的法律规制,因为房产具有其他财产不可比拟的重要性,且房产本身价值较高,在目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房地产日渐成为家庭财富比较重要的一部分
房产作为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位的物质载体,《民法典》物权编等相关法律对以房产为代表的不动产进行了特别规定,即将登记而非交付作为物权转让的标志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权利享有与变更的公示方法,未经过户登记,即使双方当事人就不动产已达成转让协议并履行亦不发生权利转移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合同双方订立房产赠与合同后,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权利便容易受到侵害
婚家司法解释第32条,就夫妻双方赠与合同履行与撤销的规定,实质是对《民法典》第658条关于赠与合同撒销的具体化
从《民法典》第658条可以看出,赠与人在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同时其权利也受到一定限制
首先,基于单务合同性质,法律赋予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反悔的权利,即在交付以前可以任意撤销,一经公示如不动产进行登记所有权即行转移,便不可再行撤销
其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在夫妻间的房产赠与过程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赠与并不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合同,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均有权予以撤销,且受赠人在其撒销合同后不得要求其继续履行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得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
这也是李晓娟律师一直强调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将婚前个人房产赠给给另一方,对于受赠方来讲,如果想保护自己的权益,签好赠与合同还不够,一定要去公证,或做产权变更登记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一、行贿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立案追诉标准有2个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是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行贿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并具有如下情形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对犯行贿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这就是说,如果同时具备被勒索给予财物和没有得到不正当利益两个条件,不能以行贿论处
如果行为人系由于被勒索而给予财物的,但是行为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的,仍应以行贿论处
山东方诚建设开发2022年债权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