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蓟津‬州新城债权1号的简单介绍

河南高院:各方当事人天‮蓟津‬州新城债权1号的争议是被执行人对他人是否享有到期债权天‮蓟津‬州新城债权1号,而不是该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因此,若人民法院驳回该他人的异议,该他人只能申请执行复议或者执行监督,而不...

包含天‮蓟津‬州新城债权1号的词条

河南高院:各方当事人的争议是被执行人对他人是否享有到期债权天‮蓟津‬州新城债权1号,而不是该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因此,若人民法院驳回该他人的异议,该他人只能申请执行复议或者执行监督,而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